您於史泰博easy購物網所訂購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本公司提供優於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十天猶豫期。請到史泰博easy購物網之[訂單查詢]功能下,選擇[退貨申請]做登錄,您也可以發電子郵件到客服信箱 service@staples.com.tw或請於我司營業時間內撥打客服專線4128288,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以下情形恕無法接受商品退換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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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收受之商品超過十天猶豫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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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將商品包裝(含外箱)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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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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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商品說明頁特別載明不可退貨之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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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 五金工具相關商品因使用後即無法還原,故購買前請先確認,一經使用恕不退換(例如:已加熱過的烙鐵、已經剪裁使用的各類工具鉗、 線材…等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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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 消保法規定經行政院公告之但書合理例外之情事:
- 1.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2.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6.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- 7.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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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其他退貨應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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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商品退貨時,請於簽收貨品後十日內(含六、日),請於我司營業時間內撥打4128288與本公司客服人員聯絡,本公司退貨皆以銷貨折讓進行,退貨時請附上銷貨折讓單,以利辦理退貨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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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 (包含主機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說明文件、贈品等)。請以原使用之包裝紙箱將換貨或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該紙箱遺失,請使用其他紙箱包裝在商品原廠包裝外,請勿直接在商品原廠外盒/箱書寫文字或黏貼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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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退貨的商品若有搭配本公司行銷活動所贈送的之贈品,必須於退貨時一併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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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部份商品基於智慧財產權保護、回復原狀困難、食品及個人衛生等因素, 商品一經拆封或經使用即可能影響退(換)貨權利,請消費者購買前務必確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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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 本公司出貨之每箱/包裝之商品均經錄影監視封箱作業並以數位方式存證,客戶如對收到實際商品內容與交貨單記載之內容有疑慮時,會以調閱數位錄影核對作為實際出貨的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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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 若退貨後訂購商品總額未達本公司優惠之免運標準新台幣750元,則原始訂單將加計公告之運費,並於退貨應退回之價款中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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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 須要退貨時,請先與客服聯繫後索取退貨單號碼,若於10日內需再加退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自行寄回商品損壞恕無法退貨。請確實驗收商品後再進行辦理退貨,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訂單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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